发表日期: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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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95号
联系方式:86633757 86623138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2102120092025002
批准面积:房屋80.00平方米 层数(1) 土地160.00平方米
用途:住宅
权利类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
权利人:刘仁富
坐落:旅顺口区双岛湾路600-1号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旅顺口分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