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年3月4日
共有 230 位读者读过此文
王春善因保管不善,将040709191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春善
代理人:戚巧华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