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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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24)辽0212执13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中心将进行司法协助执行登记,现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告以下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特此公告。
产权利人:邹洋;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1902001437;面积:46.13㎡;用途:住宅;坐落:旅顺口区竹荫街175号17层2号;公告原因:依据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24)辽0212执13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司法协助执行登记,原产权证书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旅顺口分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