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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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连留连就业创业,根据《关于调整优化“兴连英才计划”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在连稳定就业学费补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对2022届及以后毕业3年内、在我市稳定就业满2年的在连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4个层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0.8万元学费补助;国内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上浮40%;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上浮20%;在“两市一县”就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上浮20%。

二、申请条件

1.2022届及以后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毕业3年内已由用人单位在连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3.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在连高校毕业生;

(2)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3)在“两市一县”稳定就业且在“两市一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国内高校毕业生。

三、受理时间及具体流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11月18日至12月1日。

(二)具体流程

1.申请人可访问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系统(以下统称“平台系统”),进入“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模块,通过身份验证后,在线提交学历信息。(后附申请通道二维码)

2.平台系统按照申请顺序,分批次自动进行学历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比对。

3.市人社部门会同各地区人社部门对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区划确认。

4.市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拟发补贴额度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市人社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补助资金将拨付至申请人开通金融功能的大连市社保卡账户。

四、其他事项

1.“在连院校高校毕业生”是指学籍地在大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我市稳定就业满2年”是指申请人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在连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两市一县”是指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

2.“国内一流建设高校”是指《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指除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双一流”高校。

3.申请人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申领一次该项目补助。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页面所显示的大连市社保卡银行卡号,并确保已开通金融功能。

4.考虑相关政策调整周期等因素,为确保在文件执行周期内应享尽享,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申报、应报尽报。

5.请各地区人社部门做好辖区内组织申报工作,配合市人社部门做好申请人所在单位区划确认工作。

咨询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咨询电话:39997553,39997615,39997616,39997618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项目申请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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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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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