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旅顺口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 邮编:116050 电话: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2120002 辽公网安备21021202000184号
辽ICP备10005336号
部门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区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考核区直各部门、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认定区直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被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和各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仲裁、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建设工作。 (十)对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公证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十一)依法履行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职权。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