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隋局长,您好。欢迎做客本期在线访谈,今天的主题是: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落实科技惠民政策。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在加快科技发展的道路上,我区取得了哪些成绩呢?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194: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工作,确定了“科技创新型城区”的功能定位和“科教兴区”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先后两次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称号,被科技部评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取得长足发展,2012年4月,被科技部命名为“大连旅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主持人:隋局长,在您看来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含量的标准是什么呢?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196:1、高新技术产品发展的水平,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我区近年来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每年均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达到29家。 2、专利拥有量,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有效专利量等。2012年我区的发明专利申请量498项,授权量31项。 3、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情况。我区近三年共获得国家、省、市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贡献奖 12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3项,市级5项。

主持人: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项内容,请问专利是如何分类的?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198: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

主持人:听说申请专利是有政策扶持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00:国家、省市及我们旅顺口区都有不同额度的资助。国家对三种类型专利申请费用均有减免,辽宁省、大连市和我们旅顺口区只对发明专利给予资助。给予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要通过必要的审核,履行相关的程序。辽宁省专利补助办法:列入我省专利工作示范、试点企事业单位的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按每件人民币4000元补助。大连市专利资助办法:对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的专利申请给予专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资助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项资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项资助200元;对于发明专利提交PCT国际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每项资助5000元。我区对规定时限内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主持人:那么我区目前专利申请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02:2012年旅顺口区的专利申请量498项,授权量31项。就我们旅顺口区而言,与2010年相比专利申请和授权在质与量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主持人:科技惠民对农民有什么具体的补助政策吗?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04: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农民技术员培训,培训费由科技部门适当补助,对按期完成学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区科技局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政策依据:《关于开展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旅科发〔2008〕1号)。

主持人:怎样进行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06:区科技局每年12月份会在政务信息网上发布下一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形势,登陆申报系统进行信息注册并填写相关申报内容,每一年度3月末前截止网络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可咨询科技局相关科室。电话:86395551,86395552。

主持人:隋局长,请您从科技局指导的角度,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几点建议吧。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08:发挥政府引导扶持作用,制定鼓励专利发明创造的政策措施。一是区近年来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二是指导、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制度措施,对专利数量多、专利技术转化率高、专利基础工作扎实的企业,评定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并给予资金扶持;三是区级科技计划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鼓励引导企业开发、应用专利技术成果。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网友:我在一家生产包装机械的公司做销售工作。为了拓展业务渠道,我为公司制作了一个专门发布公司产品信息的网站以便于市场营销,如今我打算离开那里,请问这个网站的产权是属于我的,还是公司的?补充一点,做网站不属于我岗位职责范围,只是因为公司里只有我会做,公司为了省钱,就叫我帮做一个。我的职责是做销售的。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11:权利属于公司的。当初制作的本意是便于市场营销,销售也是为了公司的市场营销,制作时也是占用的公司的设施和时间,所以,权利是属于公司的。但是如果这个网站为公司带来效益,可以与公司协商得到资金奖励。

网友:有个产品,是国外进口的,在国内销售几年了。其中需要用到的一辅助耗材,也不清楚他们是否申请了外观专利,怎么可以查到呢?如果他们没有申请,我是否可以在国内申请呢?这样所申请的外观专利,是否有法律保障呢?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13:1)专利检索: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http://www.sipo.gov.cn/zljs/; 注:只能查到在中国已经公开的专利 2)如果他们没有申请,则可以在国内申请专利,有被授权的可能。 3)这样所申请的外观专利没有法律保障。因为在国内已经公开使用了,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网友:出售印有LV花形图案,但无LV字母的围巾算侵权吗?会怎么处罚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15:如果该公司在中国申请了印有LV花形图案围巾的外观设计,并已获得了专利权,而且专利尚在有效期内,那么无论围巾是否印有LV字母,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上述围巾都构成侵权。 关于处罚:除停止侵权行为外,还要按专利法第65条规定进行罚款。

网友: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我有几个问题,烦请解答一下: 1,以个人日志形式刊载的文章是否纳入著作权保护的范畴之内? 2,如果文章被他人有意复制并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用作商业用途,或者完全复刻思路等造成个人权利受损的情况,那要怎么办? 3,有说,“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转载”是可以不经过授权的吗? 4,“基于商业用途的使用”,这个要怎么定义? 如果是某文字网站对文章进行复制了,手机用户进行浏览, 因其流量消耗,而使文字网站产生了收益,这个能算作商业用途吗?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1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以个人日志形式刊载的文章是纳入著作权保护的范畴之内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的,必须要经过授权许可。 4)基于商业用途的使用也就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如果是某文字网站对文章进行复制了,手机用户进行浏览,因其流量消耗,而使文字网站产生了收益,这个能算作商业用途

网友:请问想自己生产一种自己研制的中成药,需要什么手续,申请专利都需要什么手续呢,我是一名中医大夫。

知识产权局局长隋铎,知识产权科科长李朝晖1219:1)中成药申请专利需要提供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摘要等申请文件,并需要缴纳专利申请费、实审费等各项费用。如果个人撰写申请文件有困难,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2)生产中成药需要向国家药监局申请,然后按药监局规定办理,获得药品批号后方可生产。 顺便说一下:这个项目是否获得专利权与获得药品批号无任何联系。